非金融業 豁免申報大額交易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7.06.19
洗錢防制法新法即將上路,除金融機構外,律師、會計師、公證人、銀樓、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等6大洗錢高風險非金融行業都納入適用,要加強對可疑客戶查核,留下金融軌跡。惟非金融業可豁免50萬元以上大額申報。至於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將延至7月再研議「指定」納入適用。
洗錢防制新制28日上路,金管會完成授權訂定金融業洗錢防制辦法,將大額通貨申報、疑似洗錢申報、加強交易紀錄保存等均提升為法律位階,50萬元以上大額交易得通報法務部調查局,另會針對法人實質受益人(即持股逾25%以上股東及高階經理人)加強審查,非營利財團法人也要納管,針對實質掌控法人團體之人進行審查。
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銀行以風險為基礎,決定KYC(認識你的客戶)強度,要了解客戶資金來源,及該存款來源,例如賣土地或繼承而來,金融機構對每一筆大額款項要了解背後原因。官員強調,金融業法遵成本將大幅增加,惟洗錢防制趨嚴成國際趨勢,若金融業怕「不親民」留不住客戶而「放水」,恐怕本身要冒著「被重罰」的風險。
法務部官員也說,若反洗錢措施不從嚴執行,歐元、美元生意都做不到,不能為了「親民」放棄法規遵循,兆豐案後國際組織對台灣已產生質疑,台灣在新一輪評鑑必須展現大動作,「否則兆豐效應會無限上綱」。若第三次評鑑未能通過,恐影響我民眾跨境交易,金融業在海外活動受限制或禁止,將嚴重衝擊我貿易、商業活動空間。
至非金融業的適用,法務部已指定律師、會計師納入擴大適用範圍,另母法將公證人、銀樓、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等納入適用。
非金融業免除大額申報適用,官員說,國際指定規範包括「可疑帳戶申報、客戶資料審查、交易紀錄保存」等三項,大額申報是額外特加規範,國際上針對律師、會計師等非金融業並未要求,且非金融業國際經驗有限,因此免除適用。
【呂雪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