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公司出售農業用地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報乎您知

財稅新聞
[ 2022-05-09 ]

字體大小調整

公司出售農業用地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報乎您知

收藏

列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司出售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與自然人,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承受人如為公司,則不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移轉與自然人為限,如移轉與公司等非自然人者,則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適用,但並未對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土地所有權人身分加以限制。所以,公司移轉農業用地與自然人時,只要出具農業主管機關(各區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就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 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2022.05.09
【臺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