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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2-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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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機關可聲請撤銷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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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欠稅人惡意脫產的行為,政府追稅有新招,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去年《稅捐稽徵法》修法後,稅捐機關可以比照民間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撤銷不利的脫產行為。

  稅務局表示,在一般民間債權紛爭中,債務人常會虛設債權,或是消極不配合,拒絕讓債權人取回欠款,這些情形在稅捐案件中,也是屢見不鮮。舉例而言,哥哥積欠大筆稅款,但為了不讓國稅局追稅,可能虛設抵押權,或是直接把名下的房屋及土地,移轉給親友無償使用,即便被稅捐機關提告,司法實務上可能基於法律未授權,因而拒絕讓稅捐機關聲請撤銷不利債權的行為。

  這個情況在去年立院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後,已獲得改善,官員指出,現在追稅準用《民法》第242條至245條規定,向法院申請撤銷欠稅人侵害國家債權的各類行為。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2.03.04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