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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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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111年申報地價於111年2月7日截止申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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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申報地價作業已於111年1月2日起開始受理,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提醒,申報地價截止日為111年2月7日,請欲申報地價之民眾,盡快辦理申報作業。

  新莊地政事務所表示公告地價每2年公告一次,主要用途為提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參考,而申報地價為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與民眾稅賦息息相關。土地所有權人得於申報期間內,以公告地價80%~120%範圍內申報,如未於期限內申報者,則依規定以公告地價80%為申報地價。

  該所進一步表示,欲辦理申報地價之民眾,可於申報期間內檢具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或委託他人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進行臨櫃申報,亦可利用郵寄、傳真方式辦理,或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系統進行網路申報,如仍有其他之相關疑問,可電洽該所,將有專人竭誠提供相關之諮詢服務。

資料來源: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地價課 202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