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指控富邦金違法 併台北銀行十大爭議
資料來源:卡優新聞網 2017.06.14
富邦金併購台北銀行一案,至今雖然經過15年之久,但今(13)日再度被質疑過程有許多違法之處。前副總統呂秀蓮召開記者會,提出此案十大爭議點與證物資料,甚至邀請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一起來告發此案。
呂秀蓮提出的十大爭議點,包括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並非台北市政府法定代理人,卻代表簽訂併購合約,契約無效;合併決議未經股東大會議決,顯已違法;併購評估報告、分析意見書皆由會計師楊文安負責,顯然「球員兼裁判」,觸犯背信罪;未依法召開董事會討論評估結果,就先簽署合併契約及股份轉換契約,事後才發放股利,明顯「先上車、後補票」;台北銀行資產遭低估。
還有,漏估台北銀行各分行的資產及存款;資產以初始取得價格表列數,未加以重估,違反商業會計法32條之原則;評估報告違反商業會計法;股票價格評估違反商業會計法;兩銀行換股比例低估等十大項。
呂秀蓮指出,前任台北銀行董事長廖正井曾出面指此案有嚴重瑕疵,當時身為副總統公開讚賞此番言論,卻收到富邦集團負責人蔡萬才的一封信,批評「身為副總統,口無擇言即捲入是非,太輕率!」、「陳總統選你為副總統作競選夥伴,是一大敗筆」等。而會選擇在時隔15年之久才出面質疑,主要是想等前總統馬英九卸任,選擇依刑訴法告發,也呼籲柯文哲、台北市議員一起響應。
面對一連串質疑,富邦金控則是逐一反駁,提到此案經過監察院、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多次調查後均認定無違法之虞,檢調偵辦結案,足徵本案合法辦理,這些年的諸多攻訐,都是受到政治因素影響。
富邦金強調,台北銀行於民國91年採「公開招標」,公司以最高出價36元及最有利條件得標,過程公開透明,且換股價格溢價約37%,上市公司的市值應已充分反映公司實際價值,質疑「資產未重估,賤賣台北銀行」完全為謬誤之說。
富邦金更進一步表示,公司已連續8年榮登金控業獲利龍頭,穩定的配息及股價增值,為台北市政府帶來豐厚的投資效益,包括歷年現金股利及併購時的換股溢價,總計本案已為台北市政府創造超過600億元的價值,足以證明「富邦金合併台北銀行案」的合併效益優異,為雙贏的最佳合併案例。
【張家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