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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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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清查 稅務局鎖定四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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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度到來,各地陸續展開地價稅清查作業,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此項作業共會針對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農地及各項減免稅地等四類土地進行清查,確認減稅資格的適用。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每年11月完成地價稅開徵後,隔年1月馬上就要開始新一年度的地價稅清查作業,清查的重點在於,須確認有申請優惠稅率,或是減免資格的土地,實際使用情形是否與申請樣態相符。

  官員舉例,以自用住宅用地而言,地價稅適用稅率僅千分之2,遠低於一般稅率是千分之10起跳,地方稅稽徵機關會於每個新年度開始後,進行清查作業。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已展開2022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年度清查四大類主要查核對象,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課徵田賦土地及各項減免稅地等。

  稅務局指出,首先,針對自用住宅用地的清查重點,在於核對房屋有無供營業使用,同時也會從國稅局的租賃所得等相關資料,確認其出租情形;亦會透過戶籍資料,確認該地是否仍符合優惠稅率適用要件,若地主已無家族成員設籍,便會影響優惠資格。

  工業用地部分,重點在查核工廠的營業狀態,稅務局表示,工廠已停工、歇業、工廠登記證被註銷,或是未按核定規劃使用的方式使用,將會取消其優惠稅率。

  目前停徵地價稅的農地,則要確認仍持續作農業使用,若已變更供作違章工廠、資源回收廠、堆置營建廢棄物等非農用,或是發生農舍增建、變更使用情形等樣態,將依規定改課地價稅。

  其餘申請減免地價稅的土地,則依個案查核其使用情形是否變更,導致不再符合減免要件。

  稅務局表示,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是特定的減免項目,當適用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原因發生日起30日內,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查獲後,遭追補應納稅額,被加罰三倍以下罰鍰。


新年度到來,各地陸續展開地價稅清查作業。(本報系資料庫)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2.01.07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