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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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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買賣屋 留意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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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不動產相關交易,須留意土增稅的申報期程,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年底簽約的案件,即便拖到明年才申報,仍可適用今年度的土地公告現值;但如果跨年度之後,拖到逾期才申報,明年公告地價上修,可能會面臨更高的土增稅。

  宜蘭縣財稅局羅東分局表示,當土地所有權移轉後,雙方當事人應於訂定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計算土增稅。但如果超過30日還沒有申報,當事人要申報,稽徵機關當然會受理,但是依稅務作業流程,就不是以契約訂定日的土地現值來計稅,而是以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這樣的計稅方式,特別在歲末年終時節,就會影響稅額,官員舉例,譬如王先生出售一筆A土地給李小姐,他們在今年12月17日訂立買賣契約,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1萬元;但隔年公告現值調漲,上修至每平方公尺1.02萬元。

  稅務局指出,如果當事人有依法在30日內完成土增稅申報,也就是明年1月15日前申報完成,計算稅額時,會依據立契日,以2021年適用的較低公告現值為準;但如果雙方逾期申報,稅捐稽徵機關以收件日公告土地現值來核算的話,價格就會變成每平方公尺1.02萬元,要繳的土增稅勢必會增加。

  官員提醒,特別是在12月簽約完成的不動產交易案,不論是屬於房地交易舊制,或是房地合一新制,凡是要繳納土增稅的案件,留意年度轉換之 際的申報期限,以免因土地現值調漲,增加租稅負擔。

  除了上述稅基的差異外,官員表示,在大多數的一般案件中,土增稅都是依據土地漲價總額,按20%至40%累進稅率來課稅;而如果是自用住宅用地的移轉案件,可以依10%稅率計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1.12.30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