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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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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明年將開徵囤房稅 新北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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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8)日宣布明年將會實施囤房稅,新北市也表態跟進;新北市發言人張愛晶昨晚回應,新北市將會朝向研議差別稅率方向前進;此後,相當於六都均表態支持課徵囤房稅。

  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聯盟總會理事長林正雄昨日表示,社會住宅尚未普及,囤房稅對居住正義反是開倒車,他預期,未來三年內全台租金至少會有15%以上漲幅,租屋族是最大的受害者。因囤房稅屬於直接轉嫁的稅制,「未來房租上漲,一定會非常有感」。

  《房屋稅條例》對於非自住住家房屋,給予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囤房稅)的權限,不過多年來僅北市、宜蘭縣、連江縣實施;房價驚驚漲讓囤房稅議題再度受關注,財部日前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八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討論實施囤房稅的可行性。居住人口最多的六都是否課徵囤房稅備受關注。

  六都中,北市在2014年開始實施囤房稅率;民進黨執政的台南市則已提出囤房稅法案,高雄市長陳其邁、桃園市長鄭文燦上月也表態跟進;至於國民黨執政的新北、台中一直遲遲未表態,直到昨天盧秀燕在議會總質詢時承諾明年讓囤房稅上路。

  此前,新北市府日前受訪時均表示,還在收集資料及評估新北市內狀況。昨日在台中市鬆口後,新北市財政局稅捐處長張世玢則表態跟進,他說,新北市會朝累進稅率方向前進,但具體課徵條件,將會參考台北市及其他六都縣市作法再做決定。

  據《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房屋稅率為1.2%;其他供住家用者則為1.5%。然而,新北市過去並非沒有嘗試開徵囤房稅。2016年,新北市以「抑制炒房牟利」為由調整囤房稅,當時稅率為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課徵1.2%、非自住房屋第四戶(含)稅率從1.5%調高至2.4%,2018年5月開始課徵。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1.12.09
【記者鍾泓良、翁至威、宋健生/台北、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