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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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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撤銷申報案件,應由買賣雙方共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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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契稅,在尚未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買賣雙方如就契約之履行有爭議而解除契約,在未經雙方同意或司法機關裁判確定前,不能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應由買賣雙方共同提出撤銷契稅申報。

  該局提醒民眾,辦理撤銷契稅申報時,除填寫契稅撤銷申報申請書外,尚須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契稅及房屋稅隨課繳款書或收據正本等資料,經稽徵機關核准後,原核定契稅稅額才會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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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