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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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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特定工廠登記之工廠使用,不得按工業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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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的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不論自有或出租,均可按工業用地千分之十的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但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工廠,仍需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才能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申請一般工廠登記,因此,特定工廠登記之工廠與合法登記之工廠並不相同,其坐落之土地無法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