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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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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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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地價稅已於十一月一日起開徵,有民眾詢問為怎樣才適用優惠稅率,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當年度地價稅欲適用優惠稅率者,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即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現在申請者,要自明年才能開始適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要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必須具備五要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要設立戶籍於該地。二、房屋不可以出租及營業。三、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四、房屋與土地必須是同一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五、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七百平方公。

  稅務局也提醒納稅義務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二)和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相差四倍以上,請納稅義務人儘早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21.11.11
【記者王世明/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