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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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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11/1開徵!桃市地稅局:逾期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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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地價稅將於11/1開徵,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繳款書將自10/20起陸續寄發,如於11月初仍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繳款書,可向該(分)局申請補發,並請記得於繳納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地稅局表示,依稅法規定,以110年8/31在地政機關登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舉例來說,土地登記日期110年9/1,在納稅義務基準日8/31之後,110年地價稅仍應向原土地所有權人徵收,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所以,若納稅義務人在桃園市全區有2筆(含)以上土地,也只會收到1張桃園市的地價稅繳款書。

  地稅局提醒,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30止。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如對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桃園電子報 2021.10.04
【記者/傅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