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營所稅暫繳季來臨 企業可選2種計稅方式

財稅新聞
[ 2021-08-26 ]

字體大小調整

營所稅暫繳季來臨 企業可選2種計稅方式

收藏

列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下周三(1日)即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季節,申報期間為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企業可選擇兩種計稅方式,包括一般申報依去年營所稅1/2稅額繳稅,或是採試算申報按今年上半年營收總額課稅。

  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營利事業申報暫繳若採用一般申報方式,暫繳稅額為109年度營所稅額按照1/2比例試算。

  而公司組織營利事業、合作社或醫療社團法人等可採用試算申報方式,但必須符合兩大條件,包括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依照藍色申報書或會計師查核簽證且如期辦理暫繳,才能依照今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總額試算營所稅額做為暫繳稅額。

  為減輕企業資金壓力,我國設置營所稅暫繳制度,也就是曆年制企業每年9月先繳一半的營所稅款,而隔年報稅季再繳納剩下半數營所稅款。

  台灣每年申報營所稅的企業數約90萬家,但排除暫繳稅額在2千元以下的企業、獨資合夥組織、小規模營業人、境外電商、免課營所稅商家等,每年僅25萬家企業符合暫繳範圍。

  另外,今年因應財政部「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免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規定,受疫情衝擊的企業免繳暫繳稅款,但可分為兩類「需提出申請」與「免申請」企業。

  首先是需申請者,像是今年才申請適用各部會紓困措施,如今年申請交通部、經濟部紓困4.0補貼,或是今年營收較2019年下半年或2018~2019年同期衰退15%以上,該類企業仍未被國稅局建檔列為受衝擊企業,因此今年仍需申請才能免繳暫繳稅款。

  第二類則是免申請者,包括去年已申請適用紓困如去年各部會補貼且去年已核准免辦暫繳,還有已申請核准延分期繳稅或退還營業稅留抵稅額等企業,因國稅局已完成建檔,該類企業可直接免繳暫繳稅款,不用再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21.08.26
【記者/林昱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