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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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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今將通過修法 惡意逃漏稅最高罰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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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5月是報稅季節,行政院為防止惡意逃漏稅,今天上午正召開院會,將通過財政部擬具「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將調降滯納金加徵率、放寬分期繳稅適用範圍,更將逃漏稅罰金提高至500萬元以下,亦即惡意逃漏稅可重罰500萬元。

  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者,刑期最高5年,罰金最高僅6萬,對於重大惡意逃漏稅案件並無加重罰則。

  在現行規定下,過去曾有立委指出,逃漏稅數億元的名醫卻只要罰6萬就可解套,質疑有縱放之虞。因此財政部通盤檢視相關規定,自去年起推動稅捐稽徵法修法,行政院今天將通過這項修法,重罰惡意逃漏稅,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表示,為適切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簡化稽徵程序,保障國家債權並切合實務需要,財政部提出減負擔、護公平、齊時效的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政院指出,修法將調降滯納金加徵率、放寬分期繳稅適用範圍、調降暫緩執行繳稅比例、營利事業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合理化;也會增訂核課期間不完成事由、強化稅捐保全手段、提高逃漏稅刑罰、檢舉獎金核發標準一致化及限制核發對象。

  此外,為符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9號解釋之解釋意旨,行政院會今天也將討論經財政部擬具「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修法也配合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將定明地價稅之開徵期間、課稅所屬期間及納稅義務基準日,以切合實務需要。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21.04.15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