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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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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賣地把握土增稅申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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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末年初出售土地,要留意申報土增稅的規定,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1月底適逢周末假期,若地主認為去年公告土地現值較划算,要趕緊本月如期申報土增稅,否則就只能以今年的土地現值報稅了。

  官員表示,土增稅的計算基礎,是依據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漲價情形、應當課徵的稅額,然而公告土地現值會逐年調整,特別在歲末年初的時間點,申報時間就會影響計算的基礎,甚而影響潛在的課稅額。

  稅局舉例,假設王先生於去年12月31日與他人訂約,出售台中市北屯區土地,訂約日的土地公告現值為每平方公尺新台幣9萬元,但是今年1月1日開始,當地土地公告現值調漲為每平方公尺10萬元,若王先生在訂約日起算30日內如期申報,也就是1月29日前完成申報,就可適用原有公告現值課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1.01.15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