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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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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及增配土地有關重劃費用減除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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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重劃後之土地第一次移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可以扣除該宗土地之重劃費用,惟重劃後實際分配之土地有增配情形者,增配部分於計算漲價總數額時,則不予計扣負擔總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增配之土地實際上係重劃後分配時,另行以繳納差額地價方式取得土地,取得之所有權人並未以該增配之土地參與重劃開發之改良行為,與土地所有權人以其所有土地參與重劃致負擔重劃費用之情形不同,故取得該增配土地再移轉時,不計扣負擔總費用。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20.12.17
【臺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