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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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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三類憑單 下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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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末年初時期,企業將面臨不少待處理的稅務工作,中區國稅局指出,今年度包括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等三類申報期限,都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受理申報。

  多數企業都兼具有扣繳義務人的身分,官員表示,舉凡薪資、利息、租金、權利金、抽獎獎金或獎品等,都屬於應辦理所得扣繳的給付項目,譬如雇主給付薪資時,就要按扣繳標準預扣稅款,隔月向國庫繳清。

  官員表示,年度間負擔扣繳義務的扣繳單位,到了隔年1月,還要再辦理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

  除此之外,許多股份有限公司也會發放股利,因此1月還有向國稅局申報股利憑單的義務;在信託關係當中的受託人,無論是否為專業的信託業者,每年1月也都有代為申報信託所得的義務。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12.15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