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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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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今拍定2.0版 實價登錄不實最高罰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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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打炒房,為完備相關法律,政院今召開的院會將通過攸關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等修法,落實將房價揭露到每個門牌,並加重申報價格不實的罰則,若價格登錄不實經處罰3次仍未改正,最高罰鍰由現行15萬元提高為最高罰75萬元。

  行政院在上週四院會宣布「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端出強力稽查紅單炒作等打炒房5大措施,表明要儘速推動實價登錄2.0修法。當時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宣示,房屋是居住設施,不該成為被炒作的商品,政府要用盡一切力量,讓想擁有房子的人、要養家活口的人有個家!緊接著央行本週一也宣布針對不動產市場授信貸款4大禁令措施。

  行政院今天院會將推出健全房市的俗稱「打炒房」法案,分別是推動實價登錄2.0的「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平均地權條例」的相關條文修法,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由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將完整揭露。

  這次修法也將加重價格不實申報罰則,現行申報登錄資訊不實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這次修正草案則明定經處罰3次仍未改正者,按次罰鍰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

  「地政士法」的修正則刪除地政士於買賣受託案件之申報登錄義務及其違反義務的處罰規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修正,則明定經紀業預售屋案件申報登錄期間修正為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辦理,避免交易資訊的申報登錄時間過長,讓有心人士利用炒作、哄抬房價。

  而為防杜個人藉由公司炒作不動產避稅,行政院今天院會也將拍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課稅。不過,為避免影響新創產業的籌資,條例擬給予新創5年緩衝期,5年內有獲利、移轉持股可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



資料來源:自由財經 2020.12.1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