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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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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如低於公告現值拍賣取得,同年度再移轉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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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規定地價的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近日有民眾詢問法拍取得土地,同年度移轉為何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法院拍賣的土地是以拍定日當期的公告現值核課土地增值稅,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現值時,則按拍定價額核課。所以,經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如係以低於當期公告現值之拍定價額核課原所有權人之土地增值稅,嗣後拍定人(即新所有權人)於同一年度再行移轉時,因當期公告現值高於原拍定價額產生土地的漲價數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