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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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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容積移轉 將採捐公設地、代金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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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容積移轉 將採捐公設地、代金並行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7.05.10

  桃園市實施近廿年的容積移轉制度,年底將有重大變革,以往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換容積的模式,將改為公設地不得大於五成(含),其餘改為代金;市府都市發展局代理局長盧維屏表示,今年底將完成修正現有的審查要點,實施日期將與各界討論,取得共識後訂定落日條款,讓各界有所緩衝。

  盧維屏表示,目前的容積移轉模式,多是捐出未徵收的道路用地以換取容積,但實施十多年來發現,捐獻的土地零零落落,且有許多是持分土地,根本無法進行道路開闢,未來實施雙軌制後,收入的代金可集中針對瓶頸路段進行開闢,較具有實質意義。

捐地最多5成 代金依徵地價格

  盧維屏說,考量地主的權益,市府對容積移轉將實施雙軌制,採捐贈公設地、代金並行,但捐出公設地不得逾五成,其餘則是代金,而申請容積移轉的民眾,將可選擇捐贈五十%到一百%的代金模式;代金的計算以土地的市價為準。

  他提到,市價即為政府徵收土地的價格,因為政府拿到代金是用來徵收公設地,以往徵收土地約為公告地價的一.四倍,如今徵收價已提高至約為公告現值的一.七到一.八倍;代金收入將專款專用,且從哪一個都市計畫收到的代金會用回該都市計畫區,但會保留少數金額給弱勢地區使用,畢竟有些區域的開發相對緩慢。

  盧維屏說,收取的代金會優先打通瓶頸道路,將納入工務局「開瓶計畫」,道路,公園、廣場、綠地、兒童遊憩場都會納入代金使用範圍。

年底修正審查要點 訂落日條款

  盧維屏表示,年底就會修正現有的容積移轉審查要點,但何時實施,將取得各界共識,並訂定落日條款,明訂施行日期,給各界緩衝的時間。

  增加建築物容積的現行方式有兩種,一是獎勵容積,包括開放空間、時程獎勵等項目,上限為廿%,都更地區可提高至五十%。其二就是容積移轉,一般地區可提高卅%,特定都市計畫區四十%,容積移轉透過捐土地換取容積,屬於有價換取容積。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