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遺產分割協議書按成立時不動產價值之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財稅新聞
[ 2020-04-23 ]

字體大小調整

遺產分割協議書按成立時不動產價值之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收藏

列印

  繼承人協議分割家中長輩遺留下來的不動產,臨櫃詢問該協議書是否需繳納印花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應按遺產分割協議書成立時之價值繳納千分之一印花稅。

  該局說明,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倘若遺產內容包含不動產,且繼承人將持該分割協議書至地政機關辦理物權登記者,則應按協議書成立時不動產價值之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民眾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2020.04.22
【臺中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