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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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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業小商號房屋稅 適用2%非營業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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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疫情影響,各地小商號頻傳停業及歇業情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已主動展開輔導,針對歇業的商號,查證屬實後即可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

  官員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引發恐慌,許多老字號餐廳已經驚傳熄燈,或是傳出店家經營不善,宣布停業或暫時歇業等情事。

  面對市場如此慘況,除了由納稅義務人自行依財政部規定申請緩繳或減免之外,官員指出,稅捐稽徵機關也會蒐集市場相關資料,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適用較低房屋稅率。

  官員表示,以桃園市來說,店舖房屋原本必須按營業用稅率3%來課徵房屋稅,但如果商家已停業或歇業,房屋現況是空置的狀態,理論上就可改為非營業用稅率2%;即便不是完全停業,只停用部分範圍,也可以依面積比例適用較低稅率。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03.17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