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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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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欠稅捐收到傳繳通知應速繳納 避免銀行存款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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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捐,導致因為欠稅被移送強制執行,嗣後收到執行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書時,應儘速持該通知書繳納所欠稅款,以避免銀行存款被扣押,帳戶內的存款無法領取。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銀行存款因強制執行被扣押收取,會產生執行必要費用及銀行手續費,造成無謂的損失,所以該局提醒民眾收到傳繳通知書時,請儘速繳納,千萬不可置之不理。

  如對欠稅執行仍有疑問,可洽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或撥該局下列服務電話,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總 局 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402、407-409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

資料來源:桃園電子報 2020.01.21
【記者諶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