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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2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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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資金匯回文件 不會做為查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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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已帶動逾460億元資金活水回台,北區國稅局強調,無論是匯回帳戶、投資計畫等相關文件,都只會用於資格審查,不會做為未來查核的依據。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於2019年8月15日上路,海外資金運用專法管道匯回台灣,可以享優惠稅率,據財政部統計,資金回台申請金額已經超過460億元。然而仍有台商擔心,若相關資料經手國稅局,可能會增加未來查稅風險。

  對於市場傳言,官員澄清,國稅局所經手的相關申請文件,都沒有涉及所得資料,未來也不會進行加強查核,呼籲申請人不要擔心,不論是個人或營利事業於申請適用專法,國稅局受理申請之後,只會進行適用資格審查,並由受理銀行辦理洗錢防制及資恐防制審查。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20.01.02
【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