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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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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漲幅未達調整門檻 明年綜所、遺贈稅免稅額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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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指出,由於物價上漲幅度未達調整門檻,因此,明年綜所稅、遺贈稅及所得基本稅額各項免稅額、扣除額將不變,不過,遺贈稅及綜所稅免稅額、綜所稅課稅級距等,已接近調整門檻,後年就有望調高。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

  至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免稅額,以及遺贈稅免稅額、課稅級距和遺產稅扣除額、不計入財產總額的適用金額,調整必須較上次調整時,物價指數上漲10%,按照上漲的程度調整。

  財政部指出,因2020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上述應行調整標準,均免調整,各項金額與2019年度相同。

  據了解,遺贈稅免稅額前次調整為2009年,目前物價累計上漲幅度已達9.54%,接近10%調整門檻,預估加上明年物價漲幅後,2021年將有機會調高;此外,綜所稅免稅額、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免稅額度,前次調整為2017年,目前物價累計上漲幅度也已達2.72%,接近3%調整門檻,近年也有望調高。

  財政部官員說明,此次公告2020年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各項免稅額、扣除額標準,2021年5月報稅時可適用。屆時綜所稅免稅額同樣維持8.8萬元(年滿70歲以上長者13.2萬元)、標準扣除額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20萬元;所得稅基本稅額的個人免稅額,也一樣維持670萬元、企業免稅額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3330萬元。

資料來源:自由財經 2019.12.19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