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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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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房給子女 怎麼「稅」才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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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年事已高,開始規畫要將房產移到兒子名下,卻發現想送房給兒子,要繳納的稅費好多,土地增值稅、契稅是不是也該幫兒子繳清呢?南區國稅局表示,在這類案件當中,土增稅、契稅由爸爸繳或兒子繳,對贈與稅的影響可就大大不同。

  官員表示,不動產因為贈與移轉,相應所發生的土增稅與契稅,依法應該要由受贈人繳納如果是爸爸送給兒子,其實應該由兒子來繳納,這筆不動產移轉的土增稅與契稅,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也可以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依法受贈人要繳土增稅與契稅,若是長輩代繳將併入贈與總額。

  然而實務上還是有不同做法,官員指出,如果實際是由贈與人代為繳納,也就是爸爸先繳掉了,就會等同於幫兒子承擔債務,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的規定,應當要視為贈與的一環,這筆代繳稅費金額,也必須併入贈與總額中,會被國稅局核課贈與稅,雖然還是可以再減除,但贈與總額就會提高。

  官員舉例,一位爸爸贈送一套房地給兒子,其中土地公告現值有1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200萬元,原本贈與的總價值就有1700萬元,另外還須支付土增稅300萬元及契稅12萬元,所以稅費的部分合計312萬元。

  官員指出,如果這筆稅費由受贈人,也就是兒子繳納,則爸爸的贈與總額,就可以從原本的1700萬元,扣除稅費312萬元後,再扣除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只要繳納贈與稅116.8萬元〔(1700萬元-312萬元-220萬元)×10%〕。

  但如果這筆稅費是由贈與人,也就是爸爸代為繳納,官員指出,這筆房地產贈與總額,就會變成1700萬元加上稅費312萬元,達到2012萬元,即便扣除稅費312萬元及每年贈與免稅額220萬元後,應納贈與稅額卻會變成148萬元〔(2012萬元-312萬元-220萬元)×10%〕。

  不只贈房,親屬借錢買房或借貸擔保,都視為贈與行為。

  官員提醒,不只是贈與房子會有這個困擾,依據遺贈稅法規定,二親等以內的親屬買賣財產,像是由長輩借錢給晚輩買房,或是幫晚輩提供借貸擔保,也會視為贈與行為,提醒民眾必須留意。

資料來源:聯合晚報 2019.12.12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