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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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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及重複違建 拆除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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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連年編列2000萬元拆除違建,但違建拆不勝拆,都發局訂定《違章建築強拆收費自治條例》,針對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面積達300平方公尺以上的農地大型違建,將依規定收取強拆費用,每案上看50萬元,希冀撙節行政資源,預計明年上半年開鍘。

  因應農地違章建築不斷增加,中央相關部會成立「保護農地專案」,針對2016年5月20日後的農地違章大型工廠列為優先強制拆除對象,以終止農地違章。

  但強制拆除經費龐大,部分違建甚至拆後故態復萌,拆不勝拆,卻全都由市府埋單,建管處為幫納稅人省錢,訂定《違章建築強拆收費自治條例》,針對大型違章及重複違建的違規人強制收費,希望達到遏阻效果,預計本會期送市議會審議通過,農曆年後報行政院核可,即可在上半年公告實施。

  不過議員黃敬平卻發現明年拆除經費仍編列2000萬,認為強制收費執行魄力不夠,要求市府「自宮」,建管處指出,收費仍有無法預估的狀況,若業者拒繳還得送行政執行署,將針對明年執行狀況調整後再編列後年預算。

  建管處也強調,市府拆除是以機具數收費,相對便宜有折扣,但未來向業者收費將是以營建材料單位造價估算拆除經費,面積越大金額越高,每案上看50萬元,希冀達到嚇阻作用。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9.12.06
【蔡依珍╱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