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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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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非土地稅法直系親屬 課稅無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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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有民眾抱怨,房屋提供兄弟設籍居住,為什麼被稅務局通知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兄弟非土地稅法規定的直系親屬,故不能以其房屋或其設籍,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指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要件,除了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外,地上建物必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若房屋為弟所有,或供弟設籍居住,因兄弟為旁系親屬,和稅法規定不符,地價稅無法適用優惠稅率,僅能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為使納稅義務人明確了解地價稅課稅內容,地價稅繳款書上有印製「課稅土地清單」供納稅義務人參考,惟列印空間有限,僅對納稅人持有土地二十八以下者列印課稅土地清單,土地持有二十九筆以上者不予列印。如有需要課稅明細資料可於開徵期間,攜帶身分證到稅務局當場提出申請,或傳真身分證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2019.11.14
【記者王世明/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