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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7-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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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違建屋 管委竟索1坪500元免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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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違建屋 管委竟索1坪500元免拆費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7.04.25

  讀者陳先生來函詢問,買房時就有違建,但最近開所有權人會議後,被要求要拆除,如果不想拆,就要以1坪500元的管理費來抵,只要付了錢就能保有這些地方嗎?

  律師蔡皇其表示,所謂的違章建築,是指沒有經過主管建築機關的審查許可,並未核發使用執照,就擅自建造使用的建物。判斷違章建築的本身須以行政機關判定作認定,因此這跟違建的所有權人,是否有多繳管理費給管委會是沒有關係的,無論是否有繳錢,該被拆還是會被拆。

  違建有分2種,一種是建築物已經到達了基地容許興建的建蔽率、容積率、高度、違反使用分區容許或是在不得興建的土地上興建,這種叫實質違建,無法因為繳錢就能轉變成合法建築。另一種違建是所有的條件都不會違反都市計劃的建築法令規定,那只需要去補辦使用執照或建築執照,並繳納相關稅費,就可以成為合法建築。

  最後蔡皇其提醒,若管委會以1坪多少錢來抵免拆的話,恐怕涉及詐欺。

【陳佳祺/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