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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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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供大眾通行用地 可享地價稅全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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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無償供大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可以享有地價稅全免的租稅優惠,但法定必須保留的空地,譬如說防火巷、建築基地內的空地,並不屬於免徵地價稅的範圍。

  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符合特定減免規定的土地,最晚要趕在今年9月23日前提出申請,才來得及在今年適用優惠稅率,根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在使用期間當中的地價稅或田賦皆可全免。

  然而這項租稅優惠有個但書,若是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就不符合免徵的標準,賦稅署官員指出,要瞭解何謂法定空地,可以參考《建築法》第11條,包括了建築物本身的空地、建築物前後左右的道路,以及與其他建築物之間的法定距離。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9.08.28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