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資金匯回專法 稅率2%、4%大拚場

財稅新聞
[ 2019-05-14 ]

字體大小調整

資金匯回專法 稅率2%、4%大拚場

收藏

列印

  陸美貿易戰升高,立院財委會將審查《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15日備詢,16日審查。綠委余宛如、藍委許毓仁都有版本,稅率都加碼更低,要與政院版拚場,但綠營有共識,本周將排除萬難讓資金專法通過初審程序。

  財委會15日也將處理《貨物稅條例》草案,主要是針對節能家電核退貨物稅2千元,並給予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最多40萬優惠,預計可汰換1.5萬輛老舊車輛、每年新增購買節能標章家電約400萬台,稅損約151.4億。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表示,雖然委員對《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有不同意見,但還是會堅持政院版方案,不會再讓步減稅,最低稅率就是第1年回台並做實質投資,稅率可減半適用4%稅負,但藍綠立委提案版本稅率最低都是2%。

  資金回台專法是海外資金第1年匯回適用8%稅率、第2年適用10%,銀行於資金匯入專戶時扣取稅款。若規定時限內完成實質投資,可向國稅局申請退還一半稅款,也就是第1年稅率降為4%、第二年降為5%。

  至於資金使用限制,自行運用上限5%,但不得投資於房地產,金融投資上限25%,但證期局會限制單一股票投資上限。

  余宛如認為,如果要鼓勵台商回流並課稅,稅率應再調降,不要有太多限制,以免影響台商意願。余版第1年匯回適用4%、第2年5%,若做實質投資再減半到2%、2.5%;許毓仁版第1年匯回4%、第2年6%,匯回用於直接間接投資,稅率減半為2%、3%。

  藍委曾銘宗表示,資金專法草案尚有漏洞,例如台商以「假投資、真變現」方式,用虧損為理由將廠房設備轉賣給他人,資金自然解套,可以投入房市、股市外,還能退稅。

  綠委江永昌則指出,應謹慎面對熱錢,資金回台專法相較財政部的解釋令可節稅12%,且確保資金零風險回台,只要在專戶放8年後領回,照樣可炒房炒股,大量熱錢問題仍無解。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9.05.14
【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