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搶救東區 柯P擬課空屋稅

財稅新聞
[ 2019-04-08 ]

字體大小調整

搶救東區 柯P擬課空屋稅

收藏

列印

  為解決台北市東區沒落及空屋太多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意課徵空屋稅,無論持有的是房屋或店面,也無論戶數,只要閒置超過一年就要課稅,且稅率訂得比目前非自住的多屋稅率3.6%更高,由於事涉中央《房屋稅條例》母法,市府已安排這個月找財政部討論。

  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屋稅部分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策,將就授權範圍是否足夠進行了解外,也會與北市府了解其「空屋稅」定義。由於《房屋稅條例》增修須考慮其他縣市現況及地方政府看法,進行通盤考量,待連續假期後,邀請台北市、及各縣市政府進行溝通。

  惟據了解,之前台北市政府提出空屋稅議題時,已有部分縣市政府表達反對意見。

  依現行《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持有三房以內的自住房屋稅率1.2%,柯文哲上任後,將台北市「單一且自住」的房屋稅率降到1.0%,日後預計再降至0.6%,保障基本居住權益。

  非自住的多屋稅率則採差別稅率,介於2.4%~3.6%,營業用的房屋稅率為3%,如果是「非住非營」的工廠、倉庫為2.0%。

  台北市副祕書長陳志銘指出,空屋在《房屋稅條例》中長期以來被歸類為「非住非營」,房屋稅率為2.0%,以東區為例,就是當成店面時房屋稅要收3%,但即使後來租不出去變成閒置空屋,稅率反而還更低。

  他說,為降低屋主囤房動機、讓空屋回到租賃或買賣市場,市府希望針對「握著資源卻不利用」的屋主,課以比3.6%更高的稅率,也就是「單一輕稅」、「多屋高稅」、「空屋重稅」的概念。

  陳志銘強調,台北市有3.6萬戶空屋,與此同時還要大舉興建公宅,總體而言相當矛盾,所以希望先與財政部討論,在《房屋稅條例》中將空屋從「非住非營」的歸類中排除,接著北市就可以調高稅率。

  至於空屋的認定標準,台北市將參考營建署做法,視房屋用水用電情況認定,例如用水每月是否超過5度、用電一期是否未超過60度等。

  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則指出,課空屋稅是「治標不治本」,因為台北市東區店面的房東,很多2、30年前以一坪20萬元購買,現在都漲了10倍、20倍了,台北市政府要對老房東們課3.6%以上的空屋稅,他們口袋「麥克麥克」,多課稅根本「不痛不癢、沒有用啦!」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9.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