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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9-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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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 花敬群:各地通盤檢討進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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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出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14日指出,中央政府持續推動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每個縣市都有不同進度,若是不需使用公設保留地的,就可透過通盤檢討後做變更,但不是100%拿回去做住宅或商業區用地,地方政府在說法上需更精確。

  花敬群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還是地主,可以繼續使用,只是編列為公園、道路、學校用地,各地方政府沒有預算予以徵收。若要撤銷都市計畫用地,要按照都市計畫程序處理,這不是呼口號可以解決的問題,背後要考量都市計畫品質。

  102年中央政府就在推動公共設施通盤檢討,花敬群指出,每個縣市都有不同進度,有些縣市比較快完成,檢討後若不需要的,就可以進行變更。

  官員說,依地方發展特性與需求檢討公設地調整,必須以辦理重劃方式,還給地主扣除公設所必要負擔的土地,地主約可取回五成上下,市府可透過都市計畫程序變更調整為住宅區或商業區,但並非每一塊切割來談,否則道路開闢就不通,地方政府必須和居民溝通。以全國待徵收公設保留地約2.5萬公頃來說,私有地占1萬多公頃,以公告現值約7.25兆元。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9.03.15
【彭?琳、呂雪彗╱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