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石碇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因應經濟部公告石碇溪河川區域範圍調整,部分住宅區、乙種工業區、高速公路用地、道路用地,變更為河川區,其中七十二平方公尺住宅區現況為法定空地,沒有建物,不影響民眾居住權益。
住宅區現為法定空地
城鄉發展局指出,石碇都市計畫以石碇老街為核心,總面積約十七.六公頃,此次通盤檢討主要議題,配合經濟部公告石碇溪河川區域範圍調整,將二四七二平方公尺河川區變更為綠地用地,六六三平方公尺道路用地、一九一七平方公尺高速公路用地、二五四人行步道用地變更為河川區,以及七十二平方公尺住宅區、五二六平方公尺乙種工業區變更為河川區。
考量陡峭 不適合開發
城鄉局表示,配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政策,考量石碇都市計畫區邊緣地形坡度陡峭,不適合開發建築,原本劃設的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及電信用地等變更為保護區,維持原始地貌。公開展覽期間,有地主希望變更為河川區的土地,應盡快辦理徵收,也有地主要求以地易地。
城鄉局計畫審議科科長方凱玲說明,河川區是依照經濟部水利署公告的河川區域範圍變更,後續將由水利主管機關辦理徵收作業,至於換地的部分,須符合「新北市政府辦理市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原則」向市府提出申請,民眾陳情意見將提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9.01.14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