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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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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3廠延役有條件 鎮長宣示需鎮民開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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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行政院宣示非核家園確定不以2025年為期限,經濟部正評估核3廠延役可能性,地方民意和態度也受到關注;繼屏東政府表達反對延役立場後,核3廠所在地的恆春鎮長盧玉棟今天在就職儀式上鄭重宣示,若核3廠除役,恆春不接受核廢續留,若是延役,必須經全體鎮民開會同意,並提出適當回饋措施。

  核3廠1號機運轉期限在113年7月26日到期,2號機是114年5月17日到期,台電可在明年7月前申請核3廠延役,以核養綠公投過關,行政院宣示非核家園確定不以2025年為期限後,屏東縣政府秘書長邱黃肇崇表示,縣府支持非核家園,反對延役,這幾年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和綠能,包括沿海地區養殖漁塭的養水種電、在學校和公有廳舍頂樓設置太陽能光電,另有沼氣發電,已有相當成效。

  核3廠所在地的恆春鎮,是否呼應縣府反對延役的強硬立場,連任成功的鎮長盧玉棟之前認為本屆尚未就職,不適合表態;今天他在就職儀式上,對包括核3廠長江明昆在內的來賓明確表示,若延役,需經全體恆春鎮民開會同意,且要提出鎮民可以接受的回饋措施,如果正式除役,恆春不接受核廢料續留核3廠;他提醒,「延役或除役不能跳過地方一意孤行,要傾聽尊重在地民意」。

  核3廠1名主管表示,若要延役,根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規定,延役需在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至15年提出,台電依法是向原能會提報告,由原能會審核,業務無涉屏東縣政府;核3廠燃料池空間尚可使用至2030年,若延役時間超過該年限,即需啟用乾貯設施存放燃料束,才與地方政府權責有關;他不諱言,若要延役,化解地方民意阻力為助力是關鍵。

資料來源:聯合報 2018.12.26
【記者潘欣中╱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