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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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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除役有名無實 六日環評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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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除役有名無實 六日環評再審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8.12.05

  走過40年,台灣第一座核能發電廠一號機組(核一一號機)明天即將除役,不過,雖然名為除役,卻仍未取得新北市政府的水保設施完工證明,環評也還未通過,除役等於有名無實。環保署環評會議明天即將審查核一除役計畫,針對最敏感的室外乾式貯存設施方面,台電重申,待第二期室內乾貯設施興建完畢之後,第一期室外乾貯將停用,符合民眾期待。至於外界關切的吊運取出核燃料,以及設置焚化爐燒低階核廢是否有風險,原能會指出,都符合相關安全法規。

  台電2016年提出「核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送環保署審查,同年5月環評大會審查後,進入較嚴謹的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環保署於今年8月21日進行核一二階環評第一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會中要求台電針對外界質疑,進行說明與釐清,專案小組將於6日召開二次專案小組會議,若會中有結論,將進到環評大會審查。

  第一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民間團體與環評委員提出的問題包括,核一應該一開始就採室內乾貯,而非先啟用第一期的露天乾貯,之後才採室內貯存,因為露天乾貯容易使放射性輻射外散。

  對此,台電於最新提送的書面回覆中重申表示,核一廠廠第二期乾式貯存設施設計由室外貯存改為室內貯存方式,乾式貯存可以容納核一廠所產生的所有用過核子燃料,不過,因目前乾式貯存還未建好,還是要先將反應器爐心中用過核子燃料先退出,才能開始實質進行核電廠除役工作,所以第一期室外貯存設施仍為必要,但保證第二期完工後,室外乾貯設施就將停止使用。

  民團與環委也分別提出,用過核燃料取出時,吊運高度高達五層樓,核一曾發生多次吊運事故,這做法是否太過樂觀。也有人提出,台灣東北季風盛行,核一除役規畫設置焚化爐燒低階廢棄物,可能增加民眾暴露輻射風險,應該重新思考。

  對此,台電最新回覆表示,核一廠反應器廠房吊車吊運作業安全問題,是經原能會審查同意,吊車具有防止單一失靈失效功能,也符合法規對安全吊運的規定,吊裝護箱過程若發生地震,吊車能夠安全地吊掛住護箱而不致造成墜落。

  至於焚化爐方面,台電回覆表示,從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報告得知,包括美國、加拿大及日本的核設施,確有使用焚化爐來處理低放射性的可燃廢棄物,以達到廢棄物減容的目的。核一廠除役規畫設置低放射性廢棄物焚化爐,將處理塑膠、工作服、紙類、木材、橡膠及廢油等,系統將設置完整的廢氣處理設備,處理後廢氣排放必須符合相關規定,確保輻射安全。

  根據台電規畫,核一除役計畫分為4階段,包含停機過度階段8年、除役拆廠階段12年、最終狀態偵測階段3年及兩年的土地復原階段,總共25年。

【記者董俞佳╱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