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公司法新制 逾70萬公司須強制申報

財稅新聞
[ 2018-11-07 ]

字體大小調整

公司法新制 逾70萬公司須強制申報

收藏

列印

公司法新制 逾70萬公司須強制申報
 
資料來源:東森新聞 2018.11.07

  公司法新制在11月1日上路,此次修法重點多達148條,其中最重要的是22條之一,為了接軌國際,防治洗錢,新制規定除了國營事業與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外,超過七十萬家公司都必須強制申報董監、經理人以及持股超過10%大股東的資料,因此經濟部特別委託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推出線上申報平台,首次申報必須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

  一個一個趕著簽到,演講廳中,數百個位置幾乎滿座,他們都是企業的代表或負責人。認真聽講,吸收資訊,因為公司法新制11月1日上路。

  中小企業負責人吳佳芳:「1.00很多的簡便性,對我們這些年輕人的創業是有利的。」這次公司法大修重點,多達148條,總統蔡英文8月1日公告,經濟部只用了短短三個月,力拚上路,展現出創紀錄的效率,其中對於新創公司,更是釋出善意。

  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3.12過去要找三個董事,現在可以一個或兩個董事,再來就是分紅的時候,如果有賺錢不一定要一年分一次,可以按季來分或半年分一次,3.31,股票的面額,不會限制一定要一股十塊錢,一股多少錢由新創公司自己去看,公司經營狀況自己去決定股票的面額。」

  其中最重要的是22條之一,洗錢防治,也就是俗稱的,透明條款。亞太防治洗錢組織APG,11月5日來台灣展開第三輪評鑑,政府部門上下全力總動員,為了和國際接軌,新制要求公司必須展開線上申報。

  經濟部委託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設立網路申報平台,除了國營事業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外,其餘超過70萬家公司都必須強制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及持股10%以上股東的相關資料,集保設申報平台

  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6.20我們已經把財政部的資料還有經濟部的資料都先輸入到這個平台,所以我們的企業只要上去點一點,確認一下就可以了,6.51如果沒有上去申報,我們一定會不只一次的通知,經過通知再通知,還沒有上去申報的,我們最後才會進行處罰。」

  根據經濟部罰則,未申報或申報不實未改正,第一次處罰5到50萬元,第二次開罰50到500萬,可按次連續處罰,從今年11月1日開始到明年1月31日,必須完成首次申報,之後每年都要定期申報,內容完全保密,不會有外流的疑慮。

  這次的申報作業,中小企業首當其衝,但卻是不得不做的措施,因為APG洗防組織認為未公開發行公司若不透明更容易被當人頭,淪為洗錢管道,也因此面對新制度,所有企業都得做好準備因應國際化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