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財稅新聞 >非自住屋10萬以下擬繳稅 影響3.5萬戶

財稅新聞
[ 2018-10-25 ]

字體大小調整

非自住屋10萬以下擬繳稅 影響3.5萬戶

收藏

列印

非自住屋10萬以下擬繳稅 影響3.5萬戶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18.10.25

  文化大學大群館宿舍拆成99戶門牌,每戶房屋現值低於10.8萬元,依法免徵房屋稅,因而引發「包租公」避稅爭議。為顧及公平,北市府建議中央修法,主張同一人擁有多戶住宅,除「自住」以外,其餘「非自住」房屋不論在同棟或散落各處,都應合併計算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不適用免稅。

  北市財政局統計,北市住家有90.6萬戶,其中自住占79.5萬戶,可享1.2%低稅率,非自住占13.6%萬戶,稅率從1.5%到3.6%不等。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住家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元以下,無論自住、非自住都免徵稅,原立法目的是照顧弱勢民眾,現卻被許多「包租公」拆戶避稅。

  目前北市房屋現值小於10.8萬(北市免稅門檻)的非自住房屋共3.5萬戶,大群館也包含在內,北市府曾在7月向財政部建議修法,不過當時未能整合其他縣市意見,中央決定暫緩;如今立委王榮璋、林昶佐也提出修法版本,主張計算房屋現值應合併課稅,仍在立院討論中。

  北市府副祕書長、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根據立委提出修法版本,同一所有權人在同建物擁有多戶房子,不論自住或非自住,房屋現值需合併計算。換言之,同一人擁有5間小套房,即使每戶房屋現值都不超過10萬元,修法後仍需合併計算,不再適用免稅。

  不過,陳志銘認為,該版本未處理到「分散型」包租公爭議,因此市府主張,同一人持有多戶「非自住」小套房,即使不在同棟樓、分散在各縣市,仍需合併計算房屋現值,自住部分則繼續維持免稅,按此版本北市將有3.5萬戶受影響,以10萬房屋現值、非自住稅率2.4%計算,每年房屋稅約2400元。

  北市下周一將舉行居住正義論壇,會中將邀請財政部官員出席,陳志銘表示,屆時會請各方交換意見,並再向中央傳達修法方向。

【陳燕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