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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暫繳申報 下周一截止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2018.09.28
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即將於10月1日截止,財政部提醒營業人,若因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例如8月時發生的水災災情等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內繳清者,一定要在10月1日以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國稅局官員強調,如營業人未能在規定期間內繳稅,將自10月2日起至實際繳納日止,按暫繳稅額依固定稅率1.04%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營業人必須多加留意。
官員並說明,申請延繳要填具申請書,敘明無法繳清的理由,並檢附損失清單、災害證明文件等,向所轄分局、稽徵所提出,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暫繳稅款,不須加計利息。
台北國稅局也指出,今年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為9月1日至10月1日,納稅義務人可透過多元管道繳稅,務必把握最後期限。
如利用財政部營所稅電子暫繳申報系統,自行列印附條碼繳款書,或前往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而稅款在2萬元以下的營業人,也可持繳款書至四大超商繳納。
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也可以持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或透過網路銀行,依指示步驟完成繳稅,並且妥善收存交易明細單作為憑證,或是以活期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透過工商憑證IC卡登錄報稅系統,就可即時轉帳繳稅。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