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宜市公所被判拆路還地 徵地改道卡關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18.09.28
胡姓民眾向宜蘭縣政府標購宜蘭市新生路宜福段一塊建地,卻發現道路侵占土地,透過訴訟爭取權益,法院判決管轄的宜蘭市公所敗訴需「拆路還地」,引發周邊里民不滿,認為道路若拆除,路寬從五公尺縮減至二公尺,對交通衝擊巨大;市公所指出,會再請法院召集協調會,協助解決問題。
宜蘭縣政府二○一四年標售宜福段約一百坪土地,胡女以三百九十一萬元購得;標到後,原擬興建房屋,申請鑑界卻發現建地旁的新生路,約有十公尺長、路幅(寬)約三公尺路段,是屬於她的土地範圍,面積約卅九平方公尺(約十三坪)。胡姓地主認為縣府標售前未完成鑑界,賣給她的竟是道路,侵犯她的土地權益,向宜蘭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法院認為主張有理,因道路屬宜蘭市公所管轄,判決市公所敗訴需「拆路還地」。
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昨派員到場履勘,遭致周邊里民抗議,憂心若拆路還地,恐對通行構成危險。
縣府評估,受影響道路長度約十公尺,原擬徵收南側約四十坪農地進行「改道」,但協調半年未有結論;縣議員林志鴻、楊順木認為,縣府應協助徵收一旁農地。
宜蘭市長江聰淵允諾,近期會由法院召開協調庭,邀地主、縣府、市公所、里民討論,公所會盡快跟縣府協調,朝徵收農地方向進行。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