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房地新聞 >〈北部〉春日路43年未徵收 市府2案解決

房地新聞
[ 2018-09-27 ]

字體大小調整

〈北部〉春日路43年未徵收 市府2案解決

收藏

列印

〈北部〉春日路43年未徵收 市府2案解決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2018.09.27

桃園區春日路從三民路至慈文路段,於一九七五年故總統蔣介石過世時,為了移靈而闢建,但至今仍未完成徵收,因兩側正辦理「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卻將春日路用地排除,地主們多次到市府抗議,經過一年的折衝協調,公路總局同意由市府接手處理;市長鄭文燦表示,四十三年沒有徵收是政府的錯,未來地主可選擇參與市地重劃或容積移轉方式解決土地未徵收問題。

慈文路至三民路段 為移靈而設

春日路為省道台四線,現從桃園區萬壽路三段的春日路橋延伸至蘆竹區交界的國門路橋,全長四.六公里,主管機關為公路總局。一九七五年因故總統蔣介石過世移靈大溪,而新闢慈文路至三民路約一.二公里路段、將道路拉直,但因急就章未完成徵收,地主指當時只拿到徵收款的五到十%,公路總局卻稱已發給五成的徵收款,且認定該路段土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買賣還得繳交增值稅,引發地主不滿,認為政府「吃人夠夠」。

市府接手徵收 認定地主擁權利

鄭文燦說,市府同意接手春日路的徵收事宜,對於公路總局指徵收款已發放五成的說法,由於徵收清冊沒有地主簽名,不具法律效力,且民法規定的土地登記時效為十五年,公路總局過了時效也沒登記,因此認定地主仍擁有百分之百權利,未來的土地買賣也會認定屬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必繳納土增稅。

將另納重劃 或容積移轉到南崁

鄭文燦表示,春日路的地主們要求納入「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但如此會讓開發案延宕數年,市府為此計畫將春日路納為另個重劃案,讓地主可以配地,另可專案討論讓容積移轉到周邊的南崁都市計畫,以提高地主意願。

此案為市議員郭麗華於去年陪同地主們到市府陳情,呼籲市府將春日路(三民路到民生路段)納入「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對於市府願意出面解決問題,郭麗華說,要給市長按個讚;她說,同樣是「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內的民光東路、朝陽街,地主可選擇徵收或重劃,春日路過去卻被排除,擺明政府只想使用民地,卻不想付錢的無賴心態。

郭麗華說,一九七五年代春日路每坪公告地價只有三百多元,一名楊姓地主持分七坪多土地,只拿了二千多元補償費,去年將持分土地賣得廿多萬元,卻得繳六十二萬餘元增值稅,賣地還虧損四十萬元,當真情何以堪。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