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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8-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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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地租戶 水患嚴重者可全額免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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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地租戶 水患嚴重者可全額免除租金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8.08.27

  財部國有財產署表示,因應日前部分地區水患,若因天災造成國有地租戶災損,可申請租金減免與家園重建事宜,國產署主任秘書王彩葉表示,如果是情節嚴重者甚至可全額租金免除。

  國產署表示,為協助國有土地受颱風災害承租戶儘速重建家園,對於颱風造成地方農損災害及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部分,已責成地區所屬分屬、辦事處,風災後所轄地區若屬於受災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主動採行以下3大措施:

  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的成數),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若土地因土石流滅失,則租金可全免。

  二、暫緩辦理災區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

  三、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修、重建事宜。


【記者/林昱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