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稅新制上路 5月省稅攻略報你知
資料來源:鏡週刊 2018.05.04
每年5月報稅前,最怕搞不懂綜合所得稅的申報規定,尤其遇上新制上路,如果沒搞懂會虧很大,漏報、少報還會挨罰。以下整理3項新制、列舉4項錯報行為,讓你輕鬆送出今年的報稅申報書。
5月報稅季來了!由於基本生活費新制上路,讓年度綜合所得又多了一個減項,加上免稅額和課稅級距都有調整,想省稅可得仔細精算;此外,過去租屋族不敢申報房租支出、包租公擔心收入見光的情況,今年也有解!
新制一:新約挺申報 公益租減稅
「當初租房子時,房東有交代不可以報稅。如果我列舉租金支出,年度綜合所得可以扣除12萬元,比選擇單身標準扣除額的9萬元還划算!」租屋族徐小姐每年報稅都煩惱要不要列舉房租支出。
而另一頭的包租公,為了這筆租金收入,也得跟房客打起一波攻防戰,因為一旦被國稅局查獲漏報,除了補稅還得面臨罰鍰。
租屋族必知
去年1月起「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生效施行,其中明訂內容包含「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解決了廣大租屋族想節稅,又怕房東不開心的窘境。
台北國稅局審查二科審核員李曉芬提到,房客只要提供租賃契約書、租金付款證明影本,以及設籍租屋處證明或承租是自住使用的切結書,租金就可以列舉扣除,每一申報戶每年以12萬元為限。但若另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每一申報戶以30萬元為限),則只能擇一申報。
包租公必知
去年1月《住宅法》增訂實施「公益出租人」可享租金收入每屋每月1萬元以內免稅。李曉芬指出,各縣市政府的住宅發展局處有提供租金補貼方案,如果房東將房子出租給接受租金補貼的承租人,租金收入除了1萬元以內免稅,超過1萬元部分,還能扣除43%的必要費用,或者列舉確實損耗及費用減除。
例如王先生所得稅率20%、每月有租金收入2萬元,成為公益出租人後,光是綜所稅就能年省1.368萬元。
新制二:免稅額提高 級距有調整
因為物價指數上漲達調整標準,今年申報免稅額和課稅級距,和去年規定不同,70歲以下免稅額調高至8.8萬元,70歲以上免稅額則調高至13.2萬元,此外,課稅級距的所得淨額也有提高。
納稅人必知
以所得稅率5%而言,去年適用所得淨額5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今年則提高至所得淨額54萬元以下,換句話說,所得淨額若為54萬元者,稅率便受惠從12%降至5%,可以比去年少繳1,400元稅金。
新制三:新增生活費 按人頭免稅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今年申報綜所稅時,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享有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的權利。2017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6.6萬元。
納稅人必知
計算方式是,同一申報戶合計的基本生活費總額,若超過該申報戶的全部免稅額、一般扣除額(標準或列舉2擇1)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那麼超出差額可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例如單薪的張先生一家五口(均未滿70歲),基本生活費總額為83萬元(16.6萬元乘以5人),若以標準扣除額方式加總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為74.8萬元(標準扣除額夫妻合併申報18萬元、免稅額8.8萬元乘以5人、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元),則二者差額8.2萬元可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用課稅。
除釐清今年報稅新制外,以下彙整往年民眾報稅最常發生報錯或漏報的情況,以避免被罰款、傷荷包。
錯誤一:列報不合規定的親屬子女
扶養其他親屬有一要件:同居且有扶養事實,「同戶籍只是佐證,如果小孩的父母有能力扶養小孩,卻由另一位納稅人扶養,就算與納稅人同戶籍也不符規定。」李曉芬說明。
國稅局審查時會先依據納稅人與小孩是否同戶籍,若非同戶籍須提供小孩父母的切結書,證明小孩與納稅人同居並受其扶養,事後國稅局也會審查是否有同居事實,以及小孩的父母是否有所得、有財產。
錯誤二:列報逾20歲待業子女
「免稅額列報超過20歲的子女,也是常犯的錯誤!」萬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林嘉焜談到,納稅人若有超過20歲的子女,必須仍在學或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才能列報扶養,像是當兵、補習、失業在家都不能列報。
錯誤三:分居夫妻分開申報
由於夫妻必須合併申報所得,但實務上常見分居夫妻報錯稅,「夫妻分居必須有法院判決或拿到家暴保護令,才可以各自申報,否則仍須在申報書上載明配偶資料,並勾選『夫妻分居』欄位。」李曉芬解釋,感情不好的一般分居案件,婚姻關係仍存在,不能分開申報,報錯情況包括漏寫配偶資料、子女免稅額各自重覆申報、各自重覆申報每戶27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等。
錯誤四:漏報房地產交易所得
林嘉焜表示,最嚴重的錯誤是財產交易所得漏報,尤其房地產交易金額大,自從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民眾常搞不懂新舊制規定。如果去年賣掉的是舊制房屋,那麼今年5月就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