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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8-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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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五大地雷小心誤踩 到底要不要揭露自己的「節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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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五大地雷小心誤踩 到底要不要揭露自己的「節稅規劃」?

資料來源:信傳媒 2018.05.02

  一年一度的綜合所得稅5月起開始申報,民眾除了關注自己怎麼樣可以少繳點稅外,有些常見的錯誤其實連報稅老鳥都很容易疏忽,此外,對於擅長「節稅規劃」的老手來說,今年也要衡量自己是否要向國稅局揭露節稅規劃,謹慎處理報稅事宜,免得沒有省到錢還被稅捐機關處以罰緩。

  小心!》我到底要不要誠實揭露租稅規避的狀況?
因應《納保法》於去年底正式上路,今年報稅相關新措施除了增加了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外,納保法還規定,納稅人如果有用「非常規」的方法進行租稅規避的話,應該要將事實和金額另行填報「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併申報。

  根據規定,納稅人只要當初有填寫該聲明表,並且沒有隱匿重要事項、提供虛偽不實、不正確的資料,後續即使被稅捐機關認定有逃漏稅的事實,稅捐機關也只能依實質課稅原則調整補稅,並且加徵逃漏稅金額15%的滯納金和利息,不可以再另外課予處罰。

  不過,會計師也指出,民眾會擔心,「我到底是要寫還是不要寫?」因為若是填了這張聲明書,是否等同於「不打自招」,對國稅局坦承自己有做租稅規避;反之不填的話,將來如果真的被查到,除了補繳外,恐怕還會被加罰原本所規定逃漏稅金額最高1倍的罰鍰。

  對此,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初步分析,以現行法條文義中有點出「申報或調查時」這樣的字眼,表示說即使申報的時候沒有填寫這張聲明書,等之後被調查時全盤如實以告,或許也可以適用只繳納滯納金的新規定。「不過這確實還有賴主管機關進一步解釋,」他坦言,建議納稅人必須小心評估後續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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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除了今年的新規定需留意外,有些措施則是「還沒開始適用」,千萬別搞混。會計師提醒,今年所通過的股利稅改方案,像是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提高,以及終結富人稅45%,和股利所得2擇1方案等,都是明年報稅時才適用。

  至於有些報稅的規定,就連報稅老鳥都很容易忽略,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觀察,在申報綜所稅時,最容易於保險、捐贈、醫藥、購屋借貸以及扶養上發生錯誤,納稅人要注意以避免遭補稅懲罰。

  首先,像是列報受扶養保險費扣除額時,必須是納稅人的「直系」親屬才能適用,同時要保人和被保險人應該在同一個申報戶裡;第二,點光明燈、安太歲和義賣的收據,因為不屬於捐贈,都不得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額。

  第三,民眾常忽略的是,做醫美的醫藥費,以及一般性健康檢查,因為和醫療行為沒有關係,也不能列舉扣除;第四,租屋族和房貸族,在房屋租金支出和購屋借款利息上,兩者只能擇一列舉扣除;最後,納稅人本身、配偶,以及受扶養兄弟姐妹的教育學費,是不可以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

【撰文=陳怡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