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房地新聞 >不甩苗縣府3度令停工 建商照樣違建

房地新聞
[ 2018-04-30 ]

字體大小調整

不甩苗縣府3度令停工 建商照樣違建

收藏

列印

不甩苗縣府3度令停工 建商照樣違建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8.04.30

私闢汽機車出入大門 民陳情拆除

  位於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邊的新建案「自強一號」,因擅自變更設計,於建物後方的巷內私闢汽機車出入大門,遭苗栗縣政府認定屬違建,三度發函勒令停工,但建商不甩持續興建完工,巷內居民憂心窄巷內增闢大樓的汽機車出入,嚴重威脅附近用路安全,前日拉白條抗議,要求苗栗縣政府「硬起來」,立即拆除違建。

縣府列入排拆 議員促增即報即拆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強調,縣府處理違建皆依法按程序進行,除已發函要求建商拆除,並列入排拆,若後續收到建商補照申請會再審核。但苗縣議員陳光軒認為,表列排拆對解決違建毫無嚇阻力,將向苗縣府提出增加「即報即拆」機制,以利彰顯公權力。

  該建案的汽機車出入口原設計於自強路邊,但建商卻擅自變更至建物後方的永貞路一段三九三巷,去年底苗縣府工商發展處到場會勘後認定出入大門屬違建,經查報後於今年三度發函,要求建商停工,但建商不甩仍執意於巷內闢建汽機車出入口。

  附近卅餘戶居民抨擊說,該巷道約五米寬,僅能容納一輛汽車通行,且位處於轉彎處,建商執意於巷內闢建汽機車出入口,未來若大樓百餘戶住戶皆從窄巷內進出,將使該處交通大打結,嚴重威脅附近居民的用路安全。

  苗縣議員陳光軒痛批苗縣府作法消極,放任惡質建商無視公權力及居民權益,質疑「到底是誰在撐腰?」呼籲苗縣府應依建築法九十三條主動開罰,並立即拆除違建。

建商:前門有安全疑慮而變更設計

  建商則稱,因考量自強路、永貞路車輛皆匯入自強路二段,車流量大,若在前門開出入口恐有安全疑慮,因此變更設計改將出入口規劃於後門,現擬向苗縣府補提出雜項執照申請,並強調有誠意與附近居民協調。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