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獎勵容積30% 學者:避免成炒作目標
資料來源:好房網News 2018.04.16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2)日表示,政府為解決產業「缺地」問題,將透過都市計畫工業區容積奬勵方式,帶動國內外廠商加速投資台灣;但就有學者馬上指出,政院此項政策立意良善,但需嚴防有心人炒作工業用地,進而從中得利。
經濟部表示,本方案核定容積獎勵項目分為「新增投資」與「能源管理」兩類,合計容積獎勵上限20%;另亦開放以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方式取得容積額度,額度以各工業區法定容積的30%為上限(含捐贈產業空間),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的50%(含捐贈產業空間);經濟部指出,估計未來申請人依本方案取得容積獎勵,加計法定容積後,以平均300%進行估算,可增加的樓地板面積總計達約150公頃,增加員工達13,927人,提升總產值約843億元。
新北市府城鄉發展局表示,地方政府都有制定機制,申請土地必須在編定工業區內,同時需提出投資額、投資項目以前用途等詳細計畫,通過審核才能獲得獎勵容積;取得獎勵容積的工業用地,倘若不當使用,例如作為私人住宅使用等,將嚴格執行並依「都市計畫統一裁罰基準」開罰,首次舉發給予寬限期改善,不聽勸導者,採6~30萬元罰金,得連續開罰。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客座教授莊孟翰認為此項政策工業總會也曾提出建議,政府在規劃上立意良善,對於台商回流與外商進駐確實也有很大幫助,但須嚴防有心人士趁機炒作地價;就新北市政府所制定之機制而言,方向與作法極為正確,惟仍應嚴防工業住宅違規問題重複上演。另就北市府「蘭州街斯文里都更案」而言,柯文哲就先以上位都市計畫「變更地目」之後,再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容積獎勵方式,以達到「一坪換一坪」的訴求,此一權宜作法應可算是成功案例之一;再審視過去「台北好好看」政策執行,就曾出現容積獎勵高達200%的情況,而屢遭訾議,所以地方政府配合政策執行時,就須嚴防漏洞,避免淪為炒作地價的幫兇。
【陳韋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