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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新聞
[ 2018-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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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他們免收租金10年 房客卻賣房2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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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他們免收租金10年 房客卻賣房270萬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7.04.11

  傻眼!好心把房子給他們住,10年來不收租金,屋被賣了、拆了都不知道。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1名劉姓婦人1962年在新北市三重區買下一間13.4坪一層樓平房,買房未買地且「未辦理保存登記」,住幾年後搬離且出租。20多年前,租給現年70多歲的馬姓男子一家人,劉婦2007年起見他們經濟困難,好心未收租近10年。

  2015年蘇迪勒颱風過後,劉婦兒子擔心房子,前去關心馬家人,驚見房子被拆光,才知馬男2014年以他擁有處分權自居,跟陳姓土地開發業者談賣屋,以270萬元把房子賣了且簽切結書,聲明拋棄房屋請求權,還同意房屋交由地主拆除。新北地院認為,馬自稱有處分權而賣屋,應賠償,考量該屋狀況,判定屋價約30萬元,業者不知情免賠。法界人士認為,馬男仍賺了240萬元。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