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報稅 留意6大異動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2018.04.11
去年度所得稅將從5月起申報,今年報稅有6大不同,包含調高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課稅門檻;且配合納保法施行,新增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及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以及公益出租人可享有最高1萬元租金免稅額度等。
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上漲幅度已超過3%,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游雅絜表示,今年免稅額由8.5萬元調高到8.8萬元,滿70歲以上者從12.75萬元調高到13.2萬元。
而課稅級距金額,54萬元以下適用稅率為5%;54萬至121萬元以下稅率12%;121萬元到242萬元以下稅率20%;242萬元至453萬元以下稅率30%;453萬元到1,031萬元以下稅率40%;超過1,031萬元者適用稅率45%。
至於納保法新制,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指出,每人每戶可享有16.6萬的基本生活費免課稅。以一家五口為例,若先生為薪資所得者,撫養太太及三名未成年子女,家庭基本生活費總額83萬元(每人16.6萬),採標準扣除額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74.8萬元,報稅時可自綜合所總額中減除差額8.2萬元,對於家戶受扶養親屬人數較多者受惠較大。
此外,租賃所得新增「公益出租人」,出租人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定公益出租人,若通過後、經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者,該出租的房屋,可以按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1.2%來課徵房屋稅案件。
但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志翔表示,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以不超過1萬元為限;而住宅出租期間的租金所得,如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可依租金收入60%計算。
【劉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