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房地新聞 >租賃住宅條例6大保障 6.27上路

房地新聞
[ 2018-02-05 ]

字體大小調整

租賃住宅條例6大保障 6.27上路

收藏

列印

租賃住宅條例6大保障 6.27上路

資料來源:青年日報 2018.02.05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於今年6月27日上路施行,提供租賃雙方包括租稅優惠、專業諮詢、包租代管等6大權益保障,盼創造房東、房客、產業三贏。

  蔡英文總統去年底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內政部目前正進行12項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的研擬作業,以確實執行租賃條例,營造友善租屋環境。

  內政部說明,租賃專法提供租賃雙方6大權益保障,首先是「強化租賃雙方權利及義務關係」,明訂房客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租約到期時可獲得全額或賸餘押金;另一方面也規定房東應說明負責修繕項目,未於期限內修繕,得由房客自行修繕並請求償還費用。

  其次是「保障房客獲得真實租屋資訊」,房東有提供真實資訊的義務,受託刊登租屋廣告的媒體經營者也應查證租賃住宅的相關資料;如遇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可向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免費調解。

  內政部為鼓勵房東透過專業代管或包租服務處理租屋事務,提供每屋每月6000元租金所得稅免稅、月租金6000元至2萬元部分之必要損耗費用53%的扣除額,並授權各地方政府視情況提供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