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99-1566

首頁 >即時新聞 >房地新聞 >宜縣擬放寬農舍規定 林聰賢批不可行

房地新聞
[ 2017-12-21 ]

字體大小調整

宜縣擬放寬農舍規定 林聰賢批不可行

收藏

列印

宜縣擬放寬農舍規定 林聰賢批不可行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7.12.21

  宜蘭縣政府預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其中規定「農舍及農業設施用地不得超過整體農地平均縱深四十%」。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昨重砲回擊:「宜蘭縣如想把農業生產無關的設施比例放寬是走不通的,中央法令就是這麼規定,不可能一個地方政府可以突破法令、違反立法意旨!」

  此外,草案第二條提及農民資格的規定,指出申請人屬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免檢附從事農業生產事實證明等文件,也被質疑無法過濾假農民。

農保免務農證明 農委會反駁

  宜蘭縣府表示,中央法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之一就提到,農民申請興建農舍時,要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但屬於農保被保險人或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在此限。

  律師高大凱解釋,因為農保和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已經審查過他們是否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農民資格已被推定,所以不用再檢附相關佐證和計劃書。

  農委會則指出,宜蘭縣的草案不符農舍辦法規定。

  農委會解釋,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保被保險人或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不須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但宜蘭縣該草案,改為免檢附經營實績文件,兩者有出入。生產相關佐證資料,是為佐證農民身分,經營實績則是證明農地確實經營農業生產,一個管人、一個管地,兩者有別。

  林聰賢直言,外界要關注重點在於宜蘭縣現在提出來的方案,到底是不是跟農業生產有關,「農委會管的是『農業』,不是『土地開發』,也不是叫做『住宅』」。希望宜蘭縣政府重點要畫對,如果違背農發條例的立法意旨,中央對這個界線是沒有退讓的空間。」林聰賢指出:「跟農業生產沒有關係的設施要放寬比例,那是走不通的。」

  林聰賢感慨指出,農舍爭議已是宜蘭發展的困境,希望「大家尊重農地、尊重農村,尊重宜蘭。」他也建議,違規的農地可多種一些經濟樹種,「這樣也能對台灣農業盡一點道德的責任。」

【記者簡惠茹、吳欣恬/綜合報導】